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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5〕1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人函〔2015〕175号)精神,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注重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启动我校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 教育理念先进,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有重要创新。

3.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业绩突出,在培养优秀青少年中有重要贡献。

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 连续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受聘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不含广东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或受聘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老师。

  2.申报候选人须具有15年以上普通本科学校教学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现任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列入申报对象。

二、申报名额

根据粤教人函〔2015〕175号文件要求,我校可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3名教师参选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评选。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每个单位限报1名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

    (二)申报候选人需填写《2015年 “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3),由推荐单位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

(三)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0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医科单位先交医学教务处,汇总后报送教务处),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四)教务处会同医学教务处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汇总报学校审核遴选,由学校批准公示名单,若无异议即发文公布推荐名单,并报广东省教育厅评选。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粤人才办〔2015〕19号文件精神,给予入选者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二)入选者须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培养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

(三)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将对其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四)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五)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教务处联系人:植慧仪、黎彪,电话:39332169、39332176,电子邮箱:jwcsjk@mail.sysu.edu.cn;

医学教务处联系人:周花,电话:87331242,电子邮箱: zhouhua@mail.sys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5〕19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5〕175号)

3.2015年 “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

4.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2015年“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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