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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核实学籍信息“姓名拼音”字段的通知

关于核实学籍信息“姓名拼音”字段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规范学生学籍信息“姓名拼音”字段的管理,以方便学生使用中英文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并确保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准确的学生个人学籍信息,请各学院(系)通知在校本科生核实个人的“姓名拼音”字段是否准确。

1.核实方法

进入“本科教务系统”—“学籍信息维护”页面,核实“姓名拼音”字段的拼写是否准确。

2.核实原则

1)系统默认为中文名字的汉语拼音拼写(姓氏大写,名字第一个字母大写),但对多音字、复姓等情况无法判断,需要学生核实;

2)如学生已办理护照,请按护照拼写核实;

3)如学生为港澳台生,请按照身份证核实。

请各学院(系)汇总学生需要修改的信息,于2015年12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纸版需教务老师签字并盖教务章)到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联系人:周琳,联系电话:39332172,邮箱:jwcxjk@mail.sysu.edu.cn

附件:核实“姓名拼音”反馈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
1. 附件:核实“姓名拼音”反馈表-xx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