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2016〕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6年5月15日前(含15日)我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
1.学校固定编制教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
2.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流动编制临床教学人员;
3.学校B系列教师(B-4教员、B-6辅导员);
4.有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的专职科研系列人员。
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不能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 认定条件
按人事〔2009〕101号文的规定执行。学校B系列教师和附属医院流动编制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校或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
2.2015-2016年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我校已全职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即2014年8月31日前到校任教);兼职的教师,如企业单位人员、其他高校的行政、教辅人员等不能申请;
3.与我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不少于1年(即聘期应至少在2017年8月31日以后);
4.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三、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2016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26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确认后,由所在单位核对相关信息并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网页下载(体检表一定要双面打印)。
3.贴在申请表、体检表上、提交的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必须同底。
4.申请人可自行到指定医院(附件2)体检,体检应遵循回避原则,在指定体检医院范围内选择非本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需贴上体检人近照,所在单位在确认其身份后在照片上加盖公章。体检时申请人需带上已盖公章的体检表及身份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及心理学课程由申请人自行参加相应的培训与测试。
6.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要求:
⑴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⑵无中级职称的B系列教师和附属医院流动编制临床教学人员,提供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⑶最后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为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的申请人可免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⑷其他申请人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7.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符合免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交上述费用。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学院(系)和附属医院可按实际情况自行收取考试费用。
8.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在2016年5月6日至10日期间将申请材料报送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培养发展科(南校区中山楼413室),逾期不予受理。
9.请各单位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相关文件可链接以下网址查阅: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网页:http://rsc.sysu.edu.cn
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
附件:1.2016年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节选)
3.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单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填写要求
6.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林 锋 联系电话:8411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