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2016〕55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即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2)。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6年5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3)。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三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四)设站单位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设站单位审核纸质申请材料,填写“设站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注明“已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两册)一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交至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五)学校审议,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其他要求
(一)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
(二)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请各设站单位注意把关。
(三)入选者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注明受“博新计划”资助。
(四)为保证“博新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的质量,请各设站单位积极推荐评审专家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新计划”评审专家库。被推荐专家应为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专家,或“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创新长期专家,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中科院特聘研究员,有国内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人数不限。请填写《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7),与本单位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如需网上在线填写,待“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上线后另行通知。
(五)请各设站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六)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七)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专家评审指标
2.申报学科一览表
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6.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7.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
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4月26日
(联系人:王静、黄丽华,联系电话:020-84113352,Email: postdoct@mail.sysu.edu.cn,联系地址: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412室人力资源管理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申报登陆入口: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form/trends/201604/7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