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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及优秀教师特等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2016〕114号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及教师: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附件1)的精神,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就2016年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及优秀教师特等奖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及金额

1.优秀教师奖:奖金额为1万元/人;

2.优秀教师特等奖:奖金额为10万元/人;

3.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金额为3万元/人。

二、奖励名额

2016年我校的奖励名额为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

三、申报评选条件(须同时符合)

1.优秀教师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2013-2015学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不是单纯的教学成果奖,也不是单纯的科研成果奖,而是对真正优秀的高校教师的奖励。学校在掌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上,将注重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其各方面表现,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2.优秀教师特等奖
    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可参与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3.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评选程序,学校的优秀教师特等奖推荐人选,没能入选优秀教师特等奖的,有机会获得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自荐并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选提交申请材料。

(3)教务部门推荐合适人选,于7月11日之前向人力资源处提出推荐名单。人力资源处汇总推荐名单,反馈至相关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按《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对所有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于8月31日前将申报人选信息及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培养发展科。

五、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评审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内容,其中“佐证材料目录”暂不必填写,照片暂不提交。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附件2)书面材料一式10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培养发展科邮箱。

2.《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书面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培养发展科邮箱。

 

联系地址:人力资源处培养发展科(南校区中山楼413室)

联系电话:8411 1739

电子邮件: rscszk@mail.sysu.edu.cn

联 系 人:肖楠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7月1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于8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联系人:梁爽   电话:84113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