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2016〕130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广州市出台了人才绿卡制度。按照《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穗府办规〔2016〕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便于我校教职工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按照《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规定,在广州地区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按规定申请领取广州市人才绿卡(以下简称人才绿卡),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可用于办理个人事务。
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适用范围、申领条件、相关待遇、所需申领材料及申领流程见《广州市人才绿卡指南》。
二、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可由本人或工作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我处积极协助教职工通过个人或单位两种方式办理人才绿卡:
1.个人申请办理
如个人申请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需按相关文件规定自行提交相关材料到申领窗口。如需人力资源管理处协助开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可到人力资源管理处综合管理科(中山楼417室)办理。
2.学校统一办理
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按《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的要求将有关材料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相关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定期向广州市相关受理单位申请办理。
三、近期安排
广州市已于6月1日起启动人才绿卡申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我处将于近期集中组织一次统一办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按要求在9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处统一向广州市相关受理单位申请办理。
四、其他
1.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除提交有关材料外,教职工需提交电子照片。照片要求:白底,身份证照片样式,30KB-200KB大小,JPG格式,以“单位名称+姓名(申请人/副卡申请人)”格式命名。如个人自行前往办理,请将电子照片发送至gzrclk@163.com。如通过学校统一办理,请将电子照片发送至zhhongy@mail.sysu.edu.cn。
2.《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不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及加盖盖章。请教职工将个人申请材料直接交到人力资源管理处综合管理科(中山楼417室)。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张鸿燕,陈冬强;联系电话:84111798 84114918;E-mail:zhhongy@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