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的有关安排,2017年5月22日至31日是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境)内升学登记等手续的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通知每一位相关毕业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
除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上个人确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外,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境)内升学的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22日至31日通过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经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并办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暂无毕业去向的毕业生(1、暂不就业,即指暂时不想就业等于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2、拟升学,即暂不打算就业,继续准备下一年度的国内升学考试;3、拟出国出境,即暂不打算就业,继续准备申请下一年度的出国出境学习。)须于5月31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暂不就业”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4。
附件:
1. upload/附件1:申请暂缓就业手续办理程序.docx
3. upload/附件3:国(境)内升学及出国(出境)留学手续办理程序.docx
4. upload/附件4:申请暂不就业毕业生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流程.docx
学生处
2017年5月16日
(联系人:庄老师(本科)84111791,姚老师(研究生)84112080)
附件1
申请暂缓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有就业意向的但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完成签约手续(含未在就业管理系统个人确认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年5月22日至31日通过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就业管理系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已提交暂缓就业申请的毕业生,6月29日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相关内容,具体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
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个人确认协议书但中心未确认或接收函审核备注为“欠函”或“请提供有人事接收权的接收函”的毕业生,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办理暂缓就业,6月29日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相关内容,具体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
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
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期限为二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根据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处理,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转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由其免费保管两年。暂缓就业是一项为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延长派遣期限的优惠政策,但有其特殊的限制条件。在暂缓就业期内,户口在校内的毕业生如需办理结婚、生育、出国、 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购房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户口迁出学校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
2017年我校可以进行网上申请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办理流程如下:
upload/附件1、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办理流程.docx
附件2
回生源地手续办理程序
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按时到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登记回生源地信息,核对生源地是否有误。学校将按照该信息把毕业生的档案发回生源地:省内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发往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省外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发往该省规定的相关单位。回生源地毕业生的户口,一律迁回高考前户口所在地,即迁往地址与高考前户口迁出地一致。如在校期间有发生父母户籍地址变动的,应及时联系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改生源地信息。
附件3
国(境)内升学及出国(出境)留学手续办理程序
国(境)内升学的毕业生,按时到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登记升学信息。
对于校内升学的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22日至31日期间通过就业管理系统上报个人信息,除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升学类型外,还应详细填写个人联系方式。
对于校外升学的毕业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就业管理系统上报个人信息,除填写升学类型及个人联系方式外,还应详细填写“学校名称”、“档案寄送地址”、“邮编”、“户口迁移地址”四个字段的信息。否则,学校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户口迁往录取院校。
以上二类国(境)内升学的本科毕业生(国内升学的研究生不需要登录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须于5月31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点击“激活账号”后凭个人信息(身份证、姓名、毕业院校等)激活账号、设置登录密码,在“学生服务”栏目登录后于“毕业生专用”下填写《升学申请》,并于6月7日前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各院系学工办,学校不再打印就业报到证。《升学申请》由各院系负责打印1份,毕业生签名后院系留存备查。(详见国内升学本科毕业生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申请升学不就业流程)
另:继续攻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毕业生,系普通延长学习年限情况,无需申请国(境)内升学!
确定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根据个人档案及户口放置需要可选择回生源地或挂靠人才市场(挂靠手续等同签就业协议书办理手续)。
upload/附件3:国(境)内升学及出国(出境)留学手续办理程序
..docx
upload/附件4:申请暂不就业毕业生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