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校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籍,但不含台籍),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2、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 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3、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其他类别的项目。“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在资助周期内不得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周期为3年,从入选通知发文之日起计算,资助周期结束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
5、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指2011年首批“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时获学校推荐的人选),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6月2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各单位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选向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科研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推荐合适人选,于5月27日之前向人事处提出推荐名单。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通知相关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根据申报要求通知被推荐人提交申请材料。
3)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各用人单位于6月3日将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人才办。
3、各单位按《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排序推荐意见,于6月9日之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三、申报名额
此次申报推荐工作教育部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可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15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7人。
学校对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不限制推荐人选名额。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推荐各学科领域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
四、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请登陆“中国人才网”(http://rencai.people.com.cn/n/2014/0424/c244800-24939664.html),下载申报书客户端,在本地计算机上安装后按说明填写申报书。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书一式10份(自然科学领域的填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领域的填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向学校提交的材料包括:
1)所有申请人的申报书一式10份(含提交了申请但未通过单位评议的申请人);
2)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须包括未获单位推荐的相关人选的信息);
3)所有申请人的申报书、单位的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的电子文件;
4)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可参考附件4)。
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进行精装、塑封等装饰。
五、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准备下列附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4、任职证明复印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
(南校区中山楼410室)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件: rscrcyj@mail.sysu.edu.cn
联 系 人:黄旭俊 林天杰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4.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人 事 处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