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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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2016〕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各实验大楼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3.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实验必须至少两人在场,各实验室负责人需提前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并制订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安全管制药品、高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5.加强实验室气瓶的检查与管理,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规范操作,使用前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
6.在假期施工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内因施工可能引发安全和盗窃事故的设施和材料做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7.各单位落实假期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验室门上应张贴安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84110552
保卫处报警电话:84110110(广州校区南校园)
87330110(广州校区北校园)
39332110(广州校区东校园)
0756-3668110(珠海校区)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