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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686

 

 

教务部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做好今年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确保2016届本科毕业生能按时离校奔赴新的学习或工作岗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在毕业审查过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将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请有关工作人员认真查看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2

2、对2016届联合培养毕业生,有关院系需提前做好毕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毕业资格审查顺利进行。

3非医科专业2012级学生核心通识课程按8学分审核,医科专业学生核心通识课程按2学分审核

4考试作弊学生若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新修订《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中大教务〔2015138 号)实施之前,按照中大教务[2012]49号文件执行,即满足条件者,可以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新修订《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中大教务〔2015138 )实施之后的学生,不得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5、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毕业审查由开设院系负责审核,辅修证书由学生所属院系负责发放,双专业、双学位证书由开设院系负责发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开设院系要及时和学生主修专业学院做好沟通工作,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者,不予发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655